夏天倫:縮陰、假胸都我付 「名媛版大S」千字長文再開撕
夏天倫(左)與前妻黃廉盈。(翻攝自臉書)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因長相神似女星「大S」徐熙媛而被冠上「名媛版大S」的夏黃廉盈,4年前與夜店大亨夏天倫離婚後兩人爭執不斷,夏黃廉盈指夏天倫長期施以精神暴力;夏天倫則砲轟為何還冠夫姓,且爆料她偷女兒紅包,如今又指夏黃廉盈拿家用去做縮陰、假胸部。
黃廉盈因神似大S有「名媛版大S」之稱。(翻攝自IG)
夏天倫及黃廉盈兩人結婚12年,育有2女。先前夏天倫將家務事公諸於眾,並列出黃廉盈跟不良媽媽玩牛郎、離婚前不回家、拒絕與孩子連絡,偷孩子紅包錢250萬。黃廉盈指控前夫精神暴力,激怒夏天倫,怒轟:「精神暴力是什麼東西?胡說八道。用屁股想一想,要是有一滴滴任何種類暴力行為。被臂力還願意安安靜靜地被離婚喔?」夏天倫更加碼爆料:「拿我給妳家用的錢去做縮陰道手術再做假胸部手術而直接不繳該付的卡費」。
夏天倫(左)和黃廉盈結婚10週年時還開心慶祝。(翻攝自臉書)
黃廉盈也於11日在社群發超過千字的長文駁斥夏天倫說法,她說:「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同時也針對3點指控做出回應。
黃廉盈感嘆自己過了12年類偽單親的生活,自認問心無愧,也感謝夏天倫在離婚後對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並表示對先前網路的不實留言將採取法律行動。
【夏黃廉盈臉書全文】
首先很抱歉因為個人的家務事佔用了媒體跟社群版面,真的很抱歉。
原本不希望讓孩子受到影響,始終希望分開後,還是應該秉持友善父母的原則,將保護小孩視為最重要的,所以遲遲沒有說明。我自問自己盡心盡力,不管是身為媳婦、老婆,還是母親。 但是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況我經歷了12年要週週面對他惡習後的精神暴力,那種煎熬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表達。
離婚三年多,這是家務事,該說明的都在之前的聲明中說過了。我以為我們會在人生的新篇章裡以孩子的父母身份各自前進,各自幸福。 關於我的前夫夏先生提出的說法:我有幾點想要澄清⋯
1.「闖空門偷小孩紅包錢」
當時前夫讓我在他帶小孩回美國的期間找到房子搬出。我回去搬東西時家中的家務幫手也都在家,絕無闖空門的事情。協議離婚時,他讓我過名下全部財產給他,並答應我會幫我付一年房租。搬家當天,我從我們共用的保險箱中取出60萬,(裡面不只小孩紅包也有我的)墊付新租的居所房租。 他從美國回來以後,說過這60萬就當作當初承諾我的房租一部分。保險箱裡的錢一直是我們一家人平時共同花費的現金,小孩跟我每年的紅包錢,都是放進保險箱當作日常費用,是我們生活的共識。
搬家當天,保險箱裡並沒有280萬,只有60萬。 說我偷小孩錢,不承認答應過我可以拿這筆錢去付房租,我真的沒辦法接受。 離婚時在我名下的11筆房產,我都無條件過戶給他。除此之外前婆婆在我們離婚幾個月後,還要求我轉在我名下的美金帳戶,更要求我過戶我完全不知情,借我名登記的房產給她,我都照做了。
我如果貪,離婚時我不會同意不拿贍養費跟任何財產,離婚後更無須配合。
2.「冠夫姓的質疑」
離婚後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我都已經使用本名。
離婚後有申請改名並且一直顯示審查中,我也曾跟前夫解釋過;如果前夫真的認識臉書高層,請儘快幫我把「夏」摘下,我不勝感激。
3.「離婚協議書」
為什麼離婚拖了2個月?!前夫要等代書將我名下的財產完全過戶給他,依法生效後才簽離婚。
協議書上註明希望沒有子嗣,是因為離婚時他讓我放棄財產分配,並對我再三強調,這些財產將來都會是兩個女兒的。也許我天真不懂法律,但是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
「離婚協議書上註明2個孩子不能分開扶養,女方安定後可以再商議撫養權。」
我沒有放棄孩子!
我在前夫不願意給我孩子、不願意付贍養費用、不願分財產、我付不了孩子高額學費的狀態下,我怎麼在當下爭取小孩監護權?!當時我獨力扶養他們真的有困難,只能退讓,沒有哪個母親會想離婚時放棄孩子監護權的。
我在婚姻裡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為孩子的付出我自詡問心無愧,也許有些階段我做的決定不是最好的,但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同,我真的是全力以赴地在當下,為了婚姻跟孩子努力了。 在此也謝謝前夫在離婚後的這3年為孩子盡心盡力,但是請不要三言兩語抹黑我12年的付出。
再說這三年,除了不在台灣亦(抑)或工作,我每週都積極爭取跟孩子相處,很多時候反而是前夫常以各種理由拒絕。在新聞出來前一天,我跟孩子都還每天3、4個小時以上的視訊。更不要說小錢也要跟孩子要?!孩子穿的、用的,大部分都我在負責,對於她們的需求我幾乎有求必應,在不同的情況下我會教育孩子怎麼用錢。這怎麼可以斷章取義?!
發生至今真的不知道要從哪裡開始澄清,抹黑連載了將近一個月,諸多沒證據不實指控、人身攻擊、批評我的背景、捕風捉影的評論跟報導,已經偏頗到無法一一說明,一切皆委請律師代為處理,同時斟酌對網路的不實留言採取法律行動。
很遺憾我們走到離婚這條路,但是婚姻一路上的磕磕碰碰怎麼會是幾句話幾個剪輯語音可以解釋的呢?身為母親,很抱歉我沒有讓這個家完整,這也是我心裡一輩子的虧欠。
「雙方協議離婚」是3年前我們兩人共同的協議,真心希望在離婚3年多後的今天,我跟前夫即使不再是夫妻,也還是父母,是親人,絕不要演變為仇人。
看戲的人開心,受傷的是我的孩子跟家人,就算贏了也是輸了。
最後,還是懇切希望大家給我與孩子一點空間,她們不是令箭。更懇請希望各位不要因為家務事扯到外人,真的真的很抱歉那些被惡意點名的人。
「已委由伯衡法律事務所進行相關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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