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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2律師被起訴 林智群批這事更嚴重

鄭文燦(左)今(28)日凌晨1點半裁定2800萬元交保,他步出桃園地方法院,不發一語迅速搭車離開。(記者周敏鴻攝)鄭文燦(左)今(28)日凌晨1點半裁定2800萬元交保,他步出桃園地方法院,不發一語迅速搭車離開。(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桃檢昨(27)日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鄭文燦今(28)日凌晨1點半裁定2800萬元具保,同一時間,知名律師林智群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鄭文燦的案子,他比較有意見是:「鄭文燦律師把聲押書提供給鄭文燦秘書,然後檢察官說律師洩密、串證,起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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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表示,當事人被收押,聲押書不給秘書,能交給誰?(交給鄭的父母?他們搞不好根本知道該怎麼處理),「秘書不能拿到聲押書,要怎麼知道接下來該怎麼協助自己老闆?」

重點是,林智群認為鄭文燦秘書沒被起訴,不是同案被告,為什麼不能取得聲押書?他本來就是處理鄭文燦大大小小事情的人,鄭文燦被押,外面的事情(包含請律師、跟家屬說明),秘書不做,誰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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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進一步表示,沒證據證明秘書串供的情況下(如果有,秘書早就被起訴了),只因為怕秘書洩密、串供,就起訴提供聲押書的律師洩密、串供,這個推論會不會太跳躍?

他認為,地檢署大剌剌把監聽對話內容公布給媒體知道,「不知道誰洩密得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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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500元推動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桃園地檢署昨起訴鄭文燦等11人,被起訴者包括兩名律師,備受矚目,其中律師游琦俊是鄭文燦此案委任律師,卻涉嫌在鄭7月6日首度獲交保當日,將聲押書及理由書提供給鄭的施姓秘書影印;而曾任檢察官的律師蔡明熙,因知悉同案被告廖俊松、廖力廷父子被檢調監聽,誆稱可以擺平監聽,向廖力庭詐得10萬元。

2名律師的劣行經檢調偵辦戳破,被列為此案共同被告,昨被桃檢分別以洩密、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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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鄭文燦7月11日遭羈押禁見,至今已48天,桃園地院說明准予鄭交保理由指出,鄭庭訊時仍否認收賄,但同案被告證述與監聽譯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足認他犯罪嫌疑重大,雖有逃亡之虞,但鄭與同案主要被告都曾羈押、檢方偵查完備起訴,後續審判應由檢方負責實質舉證,縱使其餘被告證詞有翻異,只屬於證據判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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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鄭文燦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及犯罪危害,並權衡若持續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等情,現階段以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已足以產生相當拘束力,可作為羈押的替代手段,並確保後續審判進行,因此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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