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z辱罵網美遭判刑 判決書意外公開驚人月薪
實況主「Toyz」劉偉健。(翻攝自YouTube)
〔記者馮亦寧/綜合報導〕實況主「Toyz」劉偉健因販賣大麻菸彈被判有期徒刑4年2個月,已於5月入監服刑。由於Toyz過去在直播中曾經公布依民眾電話號碼,且以「X女」等不雅字眼討論《原子少年》「小孩」何世華捲入網美感情糾紛,士林地院認為Toyz散布了個人資料違反法律,同時以文字誹謗他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判決書上載明Toyz入監前從事影音創作工作,意外公開了他的月收入約20萬元。
Toyz在2022年住在南港時,以直播方式討論網紅糾紛並於直播中公開了民眾個人手機號碼,還說「關於XX欠你的錢,我慢慢還給你。你可以配合我演場戲跟她說。」偵查中,Toyz表示自己不認識那位民眾,但承認手機號碼部分是自己沒注意且沒處理好,資訊來源為當天一名來賓提供,發現後就把影片轉為私人,並堅稱當天講的那個人,並非直播裡指稱的人,只是效果,士林地院審結後認為Toyz犯了非公務機關位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
Toyz(圖中)。(本報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另外,Toyz又在10月18日聊《原子少年》「小孩」何世華捲入網每感情風波,稱網美「妳把自己當什麼啊?X女是不是」、「這女的為什麼好意思他X的出來發文啊,X妳娘哩,噁不噁心,整天在跟那個小孩約砲,還好意思說人家性侵妳」涉及公然侮辱。Toyz還說了「這個人17歲就可以4P了」、「什麼叫做傷了身,妳跟小孩做愛,妳都沒有享受到是不是」涉及誹謗罪。
士林地院認為Toyz身為網路直播主,為追求節目效果,恣意散布涉及私德及網美名譽言論、文字,認為他嚴重欠缺尊重他人名譽權觀念;又非法利用民眾個人資料,損害資訊隱私權與資訊自決權,但這部分以10萬元達成和解。網美的侮辱、誹謗部分其實網美也有意調解,但因網美未到庭故尚未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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