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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大S個資首開庭 汪小菲耐人尋味講出「這段話」

藝人大S前夫汪小菲。(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汪小菲前年底在微博公布離婚協議書,卻沒將協議書上有關大S的銀行帳號、地址等個資隱匿,大S氣得提告,檢方依違反個資法將汪起訴。台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汪否認犯罪,並耐人尋味指大S在離婚前4個月,透過刷他的信用卡買奢侈品再寄往韓國。

汪小菲說,2022年12月3日徐熙媛在其個人社交媒體首先公布個人資訊,和兩人間財務往來訊息,並且誣指他沒有扶養家人、房子由徐付款等,他認為已損害到他的個人尊嚴。

汪說,2014年到現在的10年間,他為了家庭往返兩岸幾百次,也為了家庭生活的更好,我從首付到尾款、房貸還有房屋家具等,將近花費共3.2億元台幣。

汪還提到,離婚後的一年多時間左右,他支付的家用以及家庭所需費用,大到學費、出國費,小到電影票、買鉛筆的費用,將近5千萬台幣,實際是4993萬元,但他覺得應該更多。

汪表示,他用信用卡綁定網站,然他發現徐熙媛不斷藉此去買奢侈品,還在離婚前4個月,也就是2021年的8月,透過他的司機和他的員工,刷他的卡買禮品寄往韓國,汪說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購買奢侈品的金額共計1200萬元。

汪說,這段時間他付出將近3億5千萬至3億6千萬元,卻被誣指並曬出兩人財物往來資訊,所以他才會非常憤怒且激動,曬出離婚協議,藉此證明他有匯款,而未注意到有其他資訊。

汪最後強調他沒有任何動機與目的,去公布相關地址、銀行帳戶等個資。負責承審本案的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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