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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洩陳沂手機號被判3月刑 再被求償100萬元今開庭

雞排妹(右)洩陳沂(左)手機號碼,被求償100萬元。(翻攝自臉書、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前年5月在臉書直播,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布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高等法院刑庭依違反個資法判雞排妹3個月得易科罰金;雞排妹另被陳沂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下午採不公開方式審理中。

北院稍早開庭時,陳沂的律師表示,全案因有陳沂的手機號碼、涉及隱私,聲請不公開審理;經法官詢問雞排妹的律師,全案改採不公開方式審理中。

全案發生於2021年5月初,陳沂先開啟直播公開手機畫面,指責雞排妹以LINE狂打電話給自己,行為太恐怖因此封鎖對方。

雞排妹不滿,深夜也加入直播與陳沂對嗆;雞排妹質疑自己電話號碼被公開,是否也能公開陳沂電話,接著在直播中說出陳沂的門號前4碼,隔天再上臉書貼出一塊色彩版,其6碼的色號數字恰好是陳沂門號的末六碼。陳沂怒控雞排妹違反個資法,檢方去年6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雞排妹。

台北地院刑庭審理時,雞排妹否認觸犯個資法,但法官指雞排妹公布的色號正好是陳沂的門號,機率上不可能是巧合,認定雞排妹犯罪事證明確,依個資法將她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高院刑庭仍認定雞排妹觸犯個資法,但北院判決未考量其犯罪動機,是因為陳沂發表貼文、直播中公開雞排妹的門號,雞排妹才公開陳沂的門號作為報復;高院並審酌雞排妹是網路上有數十萬追蹤者、具言論影響力的網紅,其公開言論損害陳沂的隱私,酌減改判為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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