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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希列民眾黨不分區稱未違反法規 公視回應了

公視董事徐瑞希。(資料照)

〔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公視董事長徐瑞希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位列第17位,被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要求請辭,對此,徐瑞希今(30)日針對有違「黨政軍條款」一事做出回應,強調自己僅是民眾黨的被提名人之一,「並非已當選、就任之『選任公職』人員,因此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也指出《公視法》中並未禁止公視董事具有黨員身分,僅規範不得從事政黨活動,以及具備黨務人員身分,再次重申自己沒有違反任何法規,對此,公共電視也做出回應:「徵詢董事意見中,並依公視法相關規定做妥適處理。」

徐瑞希提到她長期致力於爭取外籍移民工權益及研究相關議題,「因而兩度被文化部提名、通過成為公視董事,此與民眾黨提名本人為不分區立委的理由並無二致。」且強調自己從未參與過任何政治、政黨或競選活動,「連助選、助講、甚至政治評論,都不曾有過。」

她指出《公視法》中並未禁止公視董事具有黨員身份分,「本人既非民眾黨黨務人員,亦從未投入任何助選及黨務活動,因此並未違反任何法規。」更表示:「如果因此引發公視董事會假本人列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之名,實則濫權追究本人是否不適任董事一職,本人願意在公視董事會上,面對面討論及處理。」

針對徐瑞希聲明,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再次批評,認為徐對法律曲解非常嚴重,更建議公視應該直接解聘,而公視也在稍早回應表示:「徵詢董事意見中,並依公視法相關規定做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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