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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告發自己 呂秋遠驚:無言以對

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名嘴朱學恒性騷擾,朱昨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表示願意承擔所有後果及法律責任。(資料照)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8日發文指控名嘴朱學恒性騷擾,朱發文道歉並宣布無限期停止公眾活動,朱昨再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自己,表示願意承擔所有後果及法律責任,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凌晨在臉書表示,朱學恒告發自己,他無言以對。

呂秋遠在發文一開始便痛斥:「朱學恒,究竟想要『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他內心想復出的念頭知道,但是,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

接著呂秋遠解釋,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三人,不會是被告;告訴,是被害人、告發,是第三人、自首,才會是被告,「他當然可以告發自己,但是邏輯上,怎麼說都奇怪,比較類似『自首』。」

不過呂秋遠也說,朱學恒告發自己,並不符合自首的要件,因為自首必須要在犯罪還沒被發現之前,向檢察官或警方主動陳述全部犯罪,而且願意接受法院裁判才是。

「目前,朱學恒的犯罪情節,已經被全國民眾知道,怎麼會符合自首的要件?所以,我們就當作他是真的想告發自己犯罪,讓檢察官偵辦」,呂秋遠說。由於鍾沛君並未提告,所以地檢署必須分案,也還是得要詢問鍾沛君願不願意提告。

呂秋遠說,鍾沛君不提告,那就是她自己不提告的,不關朱學恒的事,「如果她要提告,已經超過半年的告訴期,所以地檢署依法會不起訴。」換句話說,除非檢察官認定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才會有進入實質審理的議題,否則光是在程序上,他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

呂秋遠認為,朱學恒又可以憑藉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大搖大擺的說,「經過司法認證,我沒有性騷擾,也負起一切責任,是檢察官不起訴我的,所以我又復出了,謝謝大家,科學終將戰勝一切。」

先是欺負別人,後是浪費司法資源,只為了成全自己復出,而且還有許多人願意買單,呂秋遠最後撂下一句話,「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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