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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格爾自稱侵害配偶權「受害者」 扯同性有親密行為算違法?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登山名人曾格爾被爆勾搭已婚富商陳坤保,遭元配提告求償,雙方在網路數度交火,昨日曾格爾再度發文,稱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陳先生有婚姻關係,自認是受害者,並發問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還說「這樣的法律大家覺得合理嗎?」她還稱若「女女或男男之間有曖昧對話,或是親密行為。對於大眾來說,這樣算違法嗎?」

曾格爾昨再度發文,稱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陳先生有婚姻關係,自認是受害者,並發問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還說「這樣的法律大家覺得合理嗎?」(翻攝自臉書)

曾格爾先前被控介入富商陳坤保家庭,並遭元配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及求償200萬,雙方數度在網路發文隔空交火。日前岳啟儒公開曾格爾和陳坤保的私訊對話,內容中曾格爾曾對陳說「你又不是單身」,被認為是知道陳坤保已婚的證據,加上曾自行公開陳坤保在法庭上的證詞,陳供述在三二行館房內,曾經摸曾的腰及胸部,曾的手也有順勢碰到陳的生殖器等細節,讓不少人士陸續發文砲轟曾格爾。

不過對此曾格爾則是再三發文反駁,19日時她發文主張「侵害配偶權」這條法令,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法律,如果夫妻攜手,那她怎麼樣也不可能贏,直呼「根本是夫妻的共犯結構」。曾並稱,支持台灣修法應該保障不知情的人,懲罰知道自己結婚還到處在外面欺騙別人的人。

昨日曾格爾也再度發文,自稱在這次事件中她是受害者,所以才和大家探討配偶權的問題,並指「社會上肯定有很多這條法規的受害者,大家要站出來」、「對我來說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陳先生有婚姻關係!卻被陳先生太太岳啟儒提告。」

曾格爾稱,聊天對話中雖提到 「你又不是單身」,但可以解釋為你有小孩、你有女朋友,或這是一個試探性的問候,並稱「認識一年多,如果陳先生有表態自己有太太,是否早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而不是模稜兩可的對話片段。陳先生若非隱瞞外面認識的女人,對話內容會是如此?」

曾格爾也再度強調「儘管我跟陳先生沒有發生性行為(證人已在法庭作證),但我其實都是有可能被判刑的。這樣的法律大家覺得合理嗎?」,並稱「如果有婚姻的女性或男性,女女或男男之間有曖昧對話,或是親密行為。對於大眾來說,這樣算違法嗎?」

相關內容再度引發網路議論,網友紛紛留言質疑「妳自己的問題,怎麼變成大家幫妳解決問題?」、「三觀不正的人,連思考的邏輯都很奇葩」、「如果你不知情的狀況下為何要男方刪留言...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不愧是超乎常人的曾小姐,自稱的登山成績超強,連對文字的解釋都跟一般人不一樣」、「臉皮厚成這樣也是絕了」。

也有網友認真感嘆「騙你的是陳先生,提告也是你的權利,但岳小姐沒必要因為別人的錯誤,就要犧牲自己的權利。你全文直呼岳小姐全名,然後親切的稱呼陳先生,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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