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女星溺水案件判「過失致死」 網質疑假口供
Tangmo死因被判為「過失致死」。(翻攝自Tangmo IG)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泰國女星「Tangmo」達帕查娜維拉潘2月與友人坐船出遊,因墜河而溺斃身亡,此意外事件疑點重重,事發兩個月後警方宣布「過失致死」起訴6名嫌疑人。
Tangmo的母親曾被爆出收下3000萬泰銖(約台幣2550萬元)與那些見死不救的富豪們和解,而警方又認為當時肇事船隻行駛時,Tangmo從船尾跌落,腿上的傷痕是當時船尾螺旋槳所造成的,雖然暫時未確定落水原因,可是認定這起案件是場過失意外,讓大批網友認為警方涉嫌給予假口供,案件並非只是簡單意外。
據悉,警方一共審閱了200段影片和134人做調查,確定Tangmo為意外死亡,並非他殺,6名被起訴的人包含船長、船主、Tangmo經紀人及另外3名友人,目前6人分別提繳20萬泰銖(約台幣17萬元)保釋金,預計5月底開庭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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