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文了!王力宏要求提供證據 李靚蕾回嗆「你同意我就PO」
〔記者吳孟倫/台北報導〕李靚蕾昨(11日)再次發出長文,指控王力宏為了自己的名利,不顧孩子的安危,王力宏的公司則回應希望李靚蕾別再阻擾探視孩子,並說若是握有證據就直接提告。對此,李靚蕾稍早又做出反擊,表示自己有報警,並說一直歡迎,甚至「請求」王力宏來看小孩。
王力宏(右)與李靚蕾。(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對於王力宏所說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李靚蕾回應:「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更說自己如果拔掉監視器,王力宏是否會做出更可怕的行為,也質疑王力宏為何要帶3個男人硬闖家中。
至於王力宏說要提供證據,李靚蕾說:「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穩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李靚蕾全文:
1. 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雇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 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 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哪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 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是歡迎,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 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 律師建議?哪一位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拔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會比你現在的行徑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7. 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 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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