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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遭女狂粉騷擾7年 鬧上法院恐怖過程曝光

〔記者陽昕翰/台北報導〕林凡先前登上了社會新聞,她不滿住家遭女粉絲闖入,就連護送她回家的男性友人都掛彩受傷,氣到告上法院,士林地院3月依侵入住宅、傷害等罪,併判該名女粉絲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對此,林凡今天無奈回應,該名粉絲已經重新上訴,語氣滿是無奈。

林凡推出新專輯,舉辦視訊記者會。(華納提供)

林凡今天在線上記者會首度回應此事,談及該名女粉絲騷擾她7年,關係至今是越鬧越僵,她卻無能為力,「那個女的對我困擾很大,我真的很生氣,卻沒有任何辦法,我早就斷了所有的聯繫,但她是一個很逼迫自己的人。」經紀人牟鐘恩也表示,希望反跟蹤法能順利通過,不要讓藝人受到任何危險。

林凡表示,該位女粉絲是經由朋友介紹相識,「算是朋友的朋友,剛認識的時候有聊了一陣子,有次說出國想要寫明信片給我,然後我就給了地址。」覺得自己太過大意。

該名女粉絲曾向林凡示愛被拒絕,之後就變本加厲持續騷擾,時間更長達7年,包括電話、傳訊及寄信不斷,更不請自來跑到她與媽媽的住處,讓她氣到報警處理,傻眼稱:「這個女生是我生活中,也需要說再見的一個人!」

林凡坦言此事對她仍有陰影,「有時候在直播會看到對方出現,我很不開心的是,她又去上訴了,反正我就盡力。」她解釋當時護花「英雄救美」受傷的友人是樂手,2人就是朋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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