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P力燦被判10個月 認了猥褻事件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韓國男子團體B.A.P成員力燦2018年年中捲入猥褻疑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24)日做出裁決,力燦不僅被判刑10個月,還要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力燦判刑10個月,並要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翻攝自IG chanchanieeeeee)
一名二十多歲女性控訴力燦在一起至京畿道遊玩時對她性騷擾。據報導,該名女性事後立刻報警,力燦在警方調查中否認性騷擾,聲稱兩人互有好感。
法院裁決書中表示,被害者的陳述可信度高、證據確鑿,且「被告人承認了公訴事實」。另外,雖然已宣判裁決結果,力燦目前並未被拘留,法官說明:「讓被告人能夠為了獲得原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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