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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郭美珠「老巫婆」 台語歌后劉燕燕確定判拘40日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40多年前唱紅「為錢賭性命」、「攏是為著你」等台語名曲的台語歌后劉燕燕,8年前輕生獲救,4年前她爆料當時輕生是遭資深歌仔戲演員郭美珠「設局」,郭美珠告她誹謗,法院已判劉拘役35天定讞;訴訴期間法院開庭,劉燕燕兩度在法庭內外辱罵郭美珠「賤人」、「下地獄」、「七十好幾的老巫婆」,再次挨告,台北地院去年10月依2件公然侮辱罪,併判劉燕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高等法院駁回劉上訴,判拘40天定讞。

郭美珠(右)與劉燕燕官司結果出爐。(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劉燕燕(本名劉碧華)曾經自爆年輕時與中壢李姓角頭相戀生子,近年她想替兒子認祖歸宗,但未能成功,於2013年輕生,幸運獲救;2017年2月她舊事重提,向網路媒體爆料指稱,當初是被郭美珠勸誘「設局」,才會一時想不開。

郭美珠控告劉燕燕誹謗罪並求償,法院前年已判劉燕燕拘役35日、可易科罰金定讞,民事也判劉燕燕應賠償3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劉燕燕又節外生枝,2018年10月2日開庭,庭訊結束,劉燕燕在法庭外沿途飆罵郭美珠「賤人」、「下地獄」、「不得好死」,郭美珠再次告她公然侮辱。

2019年7月4日開庭時,劉燕燕變本加厲,當庭在法官、檢察官面前,辱罵郭美珠「七十好幾的老巫婆」、「不夠大牌」、「下地獄」,郭美珠追加再告公然侮辱;北檢偵辦後,將2罪併案起訴。

劉燕燕被唆使自殺未遂一案結果出爐。(資料照)

北院審理時,劉燕燕仍否認犯行,辯稱郭美珠已經70多歲,她也已60多歲,才會說郭美珠「老」,而且「巫婆」也有「好的巫婆」,不具貶意,但法官不採信辯詞,認定劉燕燕公然謾罵郭美珠,貶損郭的人格與社會評價,不尊重他人名譽,判處拘役40天。

劉燕燕上訴辯稱她沒有罵「賤人」一詞,她和郭美珠無怨無仇,更未因公事、表演而不合,莫名被對方冤枉、欺負。但劉燕燕二審只到庭一次,之後都未到庭。高院認為劉一審時已承認沿途辱罵郭美珠,包括「賤人」,因此仍判劉燕燕有罪,維持拘役40日,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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