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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小妹反嗆賴弘國 陳沂一席話譏爆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38歲的「阿嬌」鍾欣潼2018年與「醫界王陽明」賴弘國結婚,兩人婚姻維持不到兩年,已於今年3月1日以離婚收場。廣告小妹昨(8)於臉書發文,指賴弘國有約炮跟劈腿的行為;賴弘國則反擊「不管花多少律師費,我一定告死她。」結果遭廣告小妹狠嗆「承認很難?」對此,陳沂再度槓上爆廣告小妹,用一席話譏爆。

阿嬌(左)、賴弘國(右)驚傳婚變。(翻攝微博)

法律系畢業的陳沂表示,廣告小妹之前自稱沒人告她,因為她是住紐約的「中國人」,並反問:「但妳知道有『國際私法』這個東西嗎?」即看被告是哪裡人,行為地在哪邊做判斷,「廣告大嬸是中國人,住紐約在紐約po文,所以『中國』或『美國』法院可能都有管轄權。之前沒人告妳可能只是因為臉的問題或太不紅,真的跟國籍無關。」

陳沂連續發文槓上爆廣告小妹。(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廣告小妹覺得她沒指名道姓所以不會有事?」陳沂表示,只要客觀上大家知道廣告小妹在講誰就構成,「妳又說『山寨王陽明』,又提阿嬌,世人都很清楚就是在說賴弘國啊!」陳沂坦承不太熟英美法,但就我國現行《刑法》310條誹謗罪來看,指謫或傳述不實的事情,足以影響他人名譽就算,「廣告大嬸說她和賴弘國有很多共同朋友,聽共同朋友說賴弘國『愛砲又愛劈』,顯然就是影響賴的名譽。」

針對賴弘國喊告,廣告小妹曾回擊「劈腿就劈腿」、「你家浴室黑白調的不是?」陳沂表示就算知道賴弘國的家居裝潢,「要怎麼證明他劈腿帶妹回家呢?除非手上握有他跟妹在他家的性愛影片或親密照啊!不然超多明星現在那麼流行公開居家裝潢,觀眾光看電視不也可以像妳這樣造謠明星私生活了。」不忘狠酸「廣告大嬸是不是惱羞成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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