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大神也敢拗?劉在錫追討千萬演出費訴訟敗訴

劉在錫在向前東家追討未支付的演出費訴訟中敗訴。(翻攝自SPORTS WORLD)〔記者陳昱均/綜合報導〕南韓國民MC「大神」劉在錫先前加入FNC娛樂與CNBLUE、FTISLAND等人變成同門師兄弟,曾引發熱烈討論,不過今天卻傳出劉在錫在與前東家「Stom E&F」追討未支付的演出費6億元韓幣(約台幣1千850萬元)的民事訴訟上,纏鬥了5個年頭卻仍然慘遭敗訴,引發譁然。

今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外表示,在劉在錫與另一位知名主持人金勇萬,5年前曾以前公司「Stom E&F」債權人為對象,曾提出要追討分別少支付2人的演出費用6億韓(約台幣1千850萬元)及1(約台幣300萬元)的訴訟,但判官根據「演藝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由所屬社獲得後再進行結算」的原則,並沒有採納劉在錫與金勇萬的訴訟申請,駁回此請求,也就是宣布劉在錫與金勇萬方面敗訴。

「Stom E&F」分別欠劉在錫(左)和金勇萬(右)6億和1億元韓幣的演出費。(翻攝自news1)

「Stom E&F」公司在2010和2011年一度與不少旗下藝人產生法律糾紛,不只劉在錫與金勇萬有演出費被拖欠的情形,就連女星全智賢的帳號都曾被公司代表當成人頭帳戶,來進行非法股票交易而被檢察機關調查。之後2010年「Stom E&F」的債權遭臨時扣押,導致劉在錫等人並未收到演出費,一狀告上法院,即使在與「Stom E&F」解約後仍主張要追討回該筆未被支付的費用,不料卻遭法院駁回而敗訴,網友看了直呼:「大神這種級別的藝人也敢壓榨?」、「會站在劉在錫這邊,希望他一定要再上訴!」

女星全智賢也曾與「Stom E&F」公司發生過法律糾紛。(翻攝自網路)此判決結果讓網友看了相當不服,紛紛表示希望劉在錫能繼續上訴,追討回屬於自己的權利。(翻攝自TVDaily)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