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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洋機反擊菲姐 「有給錢、沒家暴」

丁洋機在自家公司開記者會駁斥菲姐日前家暴指控,丁提供證人名單(記者潘少棠攝)〔記者鍾佳欣/台北報導〕美食節目主持人「菲姐」甘玉惠控訴前男友、冠彣董事長丁洋機騙婚騙財,昨天丁洋機發出聲明稿表示保留法律追訴權,今天又再度召開記者會,強烈反擊菲姐的指控全非事實,強調有給錢、沒有家暴,他說:「我是世界上對她最好的男人,卻被貶為世界上最壞的男人。」

丁洋機多年來代理義大利鍋具品牌入台,但平常態度低調,不直接與媒體打交道,他說,這次被逼到沒有辦法了,一夕間成為全世界最壞的男人,只好出來面對,丁洋機指出,菲姐說沒拿到錢,但其實他從88年到102年每個月都有給她30萬生活費,就連她去賣別人的鍋子時,還是照常給30萬,而且節目通告費等等也全部都有給,「總共給了3億多,但菲姐還要10億。」丁洋機說,公司的營業額一年約2億多,10%淨利也才2000多萬元,「我把女兒賣掉也沒有10億。」丁說:「她沒跟公司商量去賣別人的鍋子,我非常震驚,但還是持續給她生活費,結果她竟然要求代言費要從一年1000萬元變成一年2000萬元,而且要簽十年,所以公司才把代言人換成可藍。」他強調:「當初菲姐這個名字也是我們一起想的,是公司把她捧紅的,而且公司成立,她也沒有付過半毛錢,股東名單上有她,那只是掛名而已。」

菲姐日前開記者會說明與男友丁洋機財務糾紛,並指控丁家暴(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至於菲姐指控家暴,丁洋機說,其實是雙方因為吵架而起的肢體拉扯,「看她的驗傷單就知道了,只有手腳皮肉傷,我根本沒有踢她的子宮,我的臉部也有受傷,而且還有照片,只是不想拿出來。」他強調這樣的拉扯只有一次,沒有像菲姐說的常常家暴,此外,菲姐淚訴墮胎七次,丁洋機說:「我沒有強迫她,只是建議她,我知道有過一兩次,不知哪來的七次那麼多,她要講七次我也沒辦法。」

丁洋機現場準備了一大疊資料,包括他被菲姐強迫到美國結婚時的證人名單、菲姐的親筆信、菲姐的帳戶等,他指出:「101年時,她的戶頭還有現金9千多萬元,哪裡沒錢了?」他透露,兩人曾經找黃越綏協調過四至五次,但都因為菲姐只在意錢而沒有結果。丁洋機說,目前只想先把事情解釋清楚,若有必要,再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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