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公視旗下台語台主播吳國禎是文化部影視聽中心董事之一,受封台內男神主播及台語F4成員之一,驚爆性騷台內20多歲女職員,公視已成立相關委員會調查此事,將依法辦理,士林地院日前審結,判吳有構成性騷擾行為,須賠1萬6000元。
吳國禎前年第一時間說:「本人吳國禎,已委請律師,就公視台語台內部,少數編造故事,惡意中傷,毀壞本人名譽的員工,提出誣告及妨礙名譽之告訴。也將對偏頗報導的惡質媒體,一併提告。我清清白白,從來沒有騷擾、傷害過任何人,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的為人,遭此誣陷,是嚴重名譽傷害,我會戰鬥到底。」但法院審理相關細節,判他需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6000元,對此公視表示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