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日前接受三立《台灣亮起來》專訪,首度剖白這段心路歷程,在爸媽離婚之後,她和媽媽、姊姊及弟弟同住,「那時候弟弟要繳營養午餐620元,那時我們母女3人把身上所有錢和撲滿裡的零錢拿出來湊一湊,剛剛好一大把620元。」她心疼弟弟帶一大把零錢到學校,會被同學取笑,還立馬跑到雜貨店,將零錢換成百鈔,李燕哽咽地說「我弟是那種父親節會傳簡訊給我,因為在他的定義裡面,我是拉拔他長大的人。」
李燕在高中畢業後就進到阿姨的公司上班,當同齡女生在打扮、約會時,她卻忙著賺錢,每天從早上8點上班、傍晚6點下班,接著又到超市兼差到凌晨12點,一天上班時數高達16小時,忙到沒時間吃飯,常常整天沒進食,一顆饅頭從早餐變成宵夜,身體也因此種下病根,吃藥整整1年,李燕淚崩表示:「沒辦法呀,我要討生活,要養弟弟,還要付房租,還有媽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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