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歌手黃湘怡在台開設蛋糕店,遭前代理商控告違反加盟特許經營協議,法院去年判黃湘怡敗訴後,黃湘怡卻沒有支付賠款,23日再遭法院判決破產。對此,黃湘怡今天表示,因為她無法常常往返台灣和新加坡,可能造成一些問題產生,相關案件她已經上訴,希望法院暫緩破產令的執行,因此她不會支付任何賠償給對方,也希望法院能給她一個公平的交代;至於目前在台灣的8家蛋糕分店則暫時不受影響。
黃湘怡2006年加盟「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專賣店,並達成兩年內不得到台灣或其他地方成立公司與「Awfully Chocolate」競爭的協議。不過,黃湘怡卻在隔年7月終止特許經營權,並在台灣開設「Black As Chocolate」巧克力蛋糕店,因性質和內容過於類似,遭前代理商「Awfully Chocolate」控訴違反加盟特許經營協議。新加坡法院判黃湘怡敗訴,需賠償22萬4253元新加坡幣(約508萬2700元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