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博物館提供)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國立台灣博物館表示,今日凌晨3點保全夜間巡邏時發現,位於二二八紀念公園內的廣場左邊門柱後遭不明人士塗鴉,噴漆面積約90cm*90cm,已於第一時間向警局備案,現場預計於下午7時前清理完畢。
文化部長洪孟啟聞訊深感痛心,表示近日發生多起國定古蹟遭噴漆事件,任何人意見表達都不應以傷害文化資產為手段。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4條規定,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分或其附屬設施,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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