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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和誘無罪 因林靖恩每晚.....

2015/09/25 16:26

李坤城(右)「妨害家庭和誘罪」不成立,檢方表示林靖恩(左)每晚都會回家睡,不構成誘拐條件。(翻攝自林靖恩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爺孫戀主角李坤城被19歲小女友林靖恩父親以「妨害家庭和誘罪」告上法院,官司纏身2年,昨日終於偵查終結,塵埃落定,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確認駁回處分,李坤城也將處分書PO上臉書,爽喊:「總算還我清白。」今日媒體披露,李坤城罪名之所以判不起訴,是因為林靖恩每晚都回家睡。

李坤城昨日po出處分書,表示林父所提出的論據,均不足成為被告確實涉有妨害家庭的證明,爽喊還我清白。(翻攝自林靖恩臉書)

《蘋果日報》報導,李坤城2013年被林靖恩父親控告「誘拐」女兒離家且交往,李坤城表示當時林靖恩父女關係不好,他受林父所託,試著調解2人破冰,還請父女倆吃飯。他也曾徵求林父同意,帶女友到墾丁旅行,林父當時也並未拒絕。

台中地檢署調查後指出,林父確實未拒絕2人同遊墾丁,林靖恩也幾乎每天都回家睡,表示並未脫離父親的監護,與「和誘罪」的構成條件不符,因此裁定不起訴。李坤城也表示和小女友有共識,戀愛時已做出「絕對不能離家出走」的約定,為的就是用心保護這段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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