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珊再控《目擊者》侵權 這幾件事打臉?
電影《目擊者》全台票房已破3000萬。(翻攝自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由莊凱勛、許瑋甯、柯佳嬿、李淳等人主演的電影《目擊者》在台上映中,不料自稱是原創故事創作者的「陳玉珊」一再指出導演程偉豪侵權。據了解,她先私下向程偉豪導演要錢未果,接著向媒體爆料,再開設粉絲團,讓整個事件又再度於批踢踢被炒熱。
陳玉珊(與《我的少女時代》導演同名)於《目擊者》上映當日,找媒體爆料指出,當初將故事授權給導演程偉豪拍攝,但至今仍未收到酬勞15萬元。程偉豪隨後解釋,一開始就積極地想付給對方授權費用,但對方不僅不給帳號,甚至獅子大開口要一筆更高金額,讓他們相當無奈。
此事件最大證據就是兩人所簽訂之「原創故事協議書」,陳玉珊找媒體爆料時聲稱,2015年將原創故事授權給導演程偉豪,讓他申請輔導金補助,不過他們一直到2016年才申請。最近的聲明中更說「這時候應該要把我的劇本版權還給我,我要直接跟電影製作公司唐老闆簽合約才是。」
程偉豪提供與陳玉珊簽訂的授權書,內容相當清楚。(程偉豪提供)
兩人簽定之協議內容清楚寫道,陳玉珊當初簽訂此協議書時已認定,「本片完成劇本因與原創原創構想有所差距,於角色發展、主要事件、和情節安排上已是『獨立發展之文學劇本』」,因此她就原創故事構想之授權,僅擁有「原創故事屬名之權利」,「其餘一切有關本片及本片衍生之著作財產權及所有其他類型成品等版權之現有和未來衍生之視聽著作權及發行事業等權益均歸程偉豪所擁有,與本人無涉。」
成就字面上的意思解讀,陳玉珊簽訂的這張協議書所具意義是,她已將權利全部授權給了程偉豪,自己只剩「原創故事屬名之權利」。至於她提到2015年輔導金輔助一事,協議書上原文是「唯若確定獲得2015年度文化部輔導金之輔助時,需另外支付新台幣壹拾五萬圓整之原創故事開發費用。」也就是說,兩人協議之內容重點一:她已將原創故事完全授權;二:如果程偉豪2015年申請到輔導金輔助需另外支付15萬給陳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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