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解約提告被批忘本?柴智屏這樣說...
柴智屏召開記者會回應與王大陸合約風波。(記者潘少棠攝)〔記者鄒念祖/台北報導〕王大陸與柴智屏的群星瑞智經紀公司解約談不攏,王大陸認定合約已終止,將自己開公司接工作。柴智屏看了王大陸的記者會,立刻開記者會反擊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不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她同意解約,希望合情合理合法,但若王大陸自己接工作,她也將採取法律途徑。不過她仍溫情喊話,希望彼此好好坐下來談,上法庭對王大陸沒好處。
王大陸在律師胡原龍與資深經紀人姚鳳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一開口就説:「我好緊張,我最好的朋友與欣賞的女生也在同公司。我17歲出道,所理解的工作和在柴智屏公司感受到的文化是不同的。公司裏有謠言和是非,我早就想離開,擔心影響《我的少女時代》票房才拖到現在。」
對於王大陸究竟為何不滿?有什麼謠言?他表示不願意傷害別人,所以拒絕回答。柴智屏則表示王大陸從未表達不滿,她秀出手機裡與王大陸的對話與合照,王大陸還自己說兩人是「母子」。
柴智屏曾問過王大陸是否對她本人不滿,王對她否認,也不願在記者會上口出惡言。先前傳出柴智屏質疑他為何可以當《我的少女時代》男主角,柴反問:「我説這樣的話合理嗎?」她還請客感謝《我的少女時代》導演陳玉珊找王大陸當男主角。
律師胡原龍還拿出王大陸的父親王台慶簽下的和解筆錄,解約條件包括:一、解約金3000萬元。二、原合約期間接的工作要給柴的公司按原比例抽成。三、接演3部柴擔任出品人的電影,每部酬勞人民幣100萬元。但因王大陸本人不同意,因而未生效。
柴智屏表示解約條件前2項都是王台慶主動提出,王父感謝柴智屏出資拍攝《排球甜心》捧王大陸當男主角,願意賠償該片未拍完的損失,柴智屏才回答當初賠了3000多萬。
王大陸與柴智屏的經紀公司解約談不攏,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 (記者陳逸寬攝)柴智屏也解釋與王台慶的協議中,明列要王大陸同意才生效,是顧慮王大陸是成年人,應該徵求本人同意。王大陸指稱自己在公司前三年才賺100多萬,胡律師認為解約金要用這個金額計算。柴智屏則認為王大陸未來3年的身價有7億台幣,一旦雙方打官司,會影響廠商與電影公司找王大陸的意願,對雙方都是傷害。
王大陸待了2間經紀公司,熬了7年才紅,但他在前一間公司還賺得比較多,覺得群星瑞智大小眼,沒有好好栽培他。柴智屏說:「不是所有人都是柯震東,一下就可以大紅大紫。」但柯震東接演《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酬勞才10萬台幣,2013年演《小時代》才衝到300萬人民幣(約台幣1500萬),漲了150倍。
王大陸被外界批「忘本」,他反問:「如果《我的少女時代》沒紅,大家還會這樣講嗎?」柴智屏覺得他忘本嗎?柴說:「我覺得他迷失了。我傳訊息約他坐下來談,他回說要透過律師談。」
外界傳出柴將王大陸的經紀約賣給中國的華誼公司,柴解釋是華誼想要三方合作,希望勸王不要與柴解約,由華誼處理中國事務。王大陸堅持離開,他說:「我之後會好好對待自己的路,有試過調適自己,但沒辦法改變什麼,離開就是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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