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公司撈錢 盜用鈕大可名曲
![■鈕大可著作的「遺忘」、「分手」也遭海麗以同樣手法向店家舉發求償。(本被資料照) ■鈕大可著作的「遺忘」、「分手」也遭海麗以同樣手法向店家舉發求償。(本被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ent/page/800/2008/06/19/35.jpg)
記者何瑞玲/北縣報導
除了「粉紅色腰帶」,七Ο、八Ο年代紅極一時的唱片製作人鈕大可著作的「遺忘」、「分手」也遭海麗以同樣手法向店家舉發求償,但鈕大可指著作權授讓書上的簽名根本不是他的筆跡;這3首歌驚爆著作權爭議,目前已知偵結的14件,逾7成被告在起訴前就賠錢給海麗,至於檢察官查出真相而獲不起訴的幸運兒,只有2件。
根據黃俊雄、鈕大可的證詞,海麗所稱擁有著作權頗有爭議,檢方將查辦海麗的法律責任,並懷疑本案恐有不少被告賠了冤枉錢、甚至因而遭冤判!
受讓書簽名 非鈕大可筆跡
鈕大可出庭作證時,發現海麗出示著作權受讓書的簽名,不是他的筆跡;鈕大可說,「遺忘」是20多年前由他譜曲、楊國芳作詞、江玲演唱,迄今未轉讓他人。
海麗公司前年起,以「復刻版」光碟專輯在唱片市場推出七Ο、八Ο年代紅極一時的卡帶專輯,又同步託「賞金獵人」在店家搜尋有無侵犯著作權的歌曲,一旦發現,當場和解不成,就舉發法辦,錢櫃KTV、你歌、我歌伴唱帶製作公司,曾因這三首歌而險些挨告。
檢方將追查是否偽造文書
全台各地檢署究竟共受理多少類似案件,仍是個謎;檢方依黃俊雄、鈕大可的證詞,認為海麗宣稱的著作權是有爭議,將簽分他案追查海麗公司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等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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