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郭台銘被拍裸照 婚外情惹禍 鴻海:任何侵害言行將依法追究

記者項程鎮、許聖梅、林正智/台北報導

郭台銘告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等人恐嚇取財案,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不料有意外發展,庭訊後,中年男子徐靖崴突然現身,聲稱可證實郭台銘曾和一位女營業員陳崇美同居5年,事後陳崇美竟遭郭台銘設計、被捕,最後被法院判刑,徐某強調他願意出庭作證。

徐靖崴出示高院判決書

記者走訪徐靖崴住處,徐某出示一份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內文顯示,陳崇美因涉對郭台銘強制罪,被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文號為「84年度上訴字第981號」,判決書中顯示警方查扣了6張郭台銘被偷拍的裸照、1捲郭和陳女燕好的錄影帶、1具攝錄影器材;根據內文及相關案情顯示,陳崇美是於77年間認識郭台銘,郭當時已婚 ,但兩人仍發展不正常男女關係,趁郭妻林淑如赴美之際,陳女得以搬進台北市徐州路的郭寓同居。

陳崇美雇用徵信社偷拍

到了81年,郭台銘有意分手,陳崇美和郭談及5百萬元分手費,期間,郭台銘先匯款3百萬元給陳崇美,但陳女認為郭答應付5百萬元,雙方談不出結果,陳女遂於8月間雇用徵信社的吳姓男子,在台北市青年路一處陳崇美友人的頂樓住處,裝設隱密型攝錄影器材。再於11月,邀郭台銘到這裡交歡,全程偷拍下兩人床戲及裸照。

陳崇美電告郭妻談判

至82年10月郭台銘要競選「台灣區模具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正值此時,陳崇美多次電告郭及郭妻林淑如談判,但沒有結果,陳崇美遂以掛號包裹,將之前偷拍的陳郭不倫之錄影帶、裸照等,郵寄到郭台銘住處,但因郭出國而未送達他手上,接著她再分別將包裹放置在郭宅家門口、寄送給郭的弟弟郭台強,目的是要郭台銘依兩人當初之約定,再付2百萬元。郭台銘乃於82年10月14日報警。

徐某表示,這是郭台銘十餘年前的同居案,他就是居間調解的中間人,手上也握有郭台銘婚外情的詳細資料,不料郭台銘後來反告他恐嚇取財,害他也被判刑。徐某說,他曾找友人呂習經出面幫忙協調,但呂也因而被控,後來官司纏身,竟至上吊自殺 。

郭承諾分手費 砍了又砍

徐某說,郭台銘的婚外情發生在80年間,當時鴻海公司正準備股票上市事宜,郭台銘與承辦鴻海上市案證券公司的陳姓女營業員暗通款曲,郭台銘和陳女分分合合,女方願意當小老婆,但郭台銘態度反覆,曾表示願意以股票上市利益的5%給陳女,後來又說要給5百萬股的股票,最後變成要給3百萬元。

御書園交款 設局暗埋伏警

徐某說,最後郭台銘約陳女在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御書園餐廳,表示要先給1百萬元,當時徐某還提醒陳女要帶律師同去,以免不測,但陳女認為與郭台銘相處一段時間,應不會害她,不料真的出事了。

徐某說,郭台銘到場前先報警,由北市刑大便衣刑警在場埋伏,郭台銘一到場,就拿出1百萬元,對著陳女說,「妳要的錢在這」,當陳女靠近,刑警就現身逮捕她,後來地方法院認定陳女強要分手費,依觸犯刑法強制罪判她徒刑,後來再上訴高院後,依恐嚇取財罪判4個月。

徐某指出,他從中調解郭、陳的分手事宜,竟遭黑白兩道威脅,還到他的公司藏放六合彩簽單和毒品,還好這部分罪名法官還他清白。

徐某說,鴻海當初只是小公司,被經濟部輔導後才脫胎換骨、有今天的成績,但郭台銘現在猛往對岸投資,如何對政府和台灣交代?徐某認為,郭台銘的妻子林淑如是不滿郭的緋聞才會放棄治療癌症。

至於昨天庭訊,3個被告互推責任,臧家宜和男友黃尚平將責任推給前鴻海主管楊人凱,楊人凱則推給黃尚平,無人將矛頭指向郭台銘,相當耐人尋味。

針對徐靖崴的指控,鴻海集團發言人丁祈安雖不願予於正面回應,但一再強調,「相對人的意圖,相信一般人可以理解,我們也相信相對人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任,任何有侵害鴻海或鴻海領導人的言行,我們都將依法追到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