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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涉掏空案 判繳300萬

吳宗憲。(圖:中天)

吳宗憲涉入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被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另須支付公庫300萬元,因吳宗憲未再上訴,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定讞;吳宗憲昨錄中天《小明星大跟班》時再度喊冤,認為只是單純投資,卻被童年玩伴無端牽連,他還反問媒體:「吳宗憲掏空公司,好不好笑,你們相信嗎?」

吳宗憲澄清,他不是認罪,而是如果持續上訴,就會遭限制出境2年,屆時他的海外工作將全面停擺,也等於判常出國取景的《綜藝玩很大》死刑,對於媒體報導他掏空獲利300萬,他也不屑地說:「真的有做的話會拿更多吧。」

(文:記者曾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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