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戰神陳沂不怕打官司 曾經敗在天王手下
網紅陳沂本身學習法律,加上喜愛針砭時事,故經常出入法院。(翻攝自臉書)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網紅陳沂因熱愛針砭時事經常鬧上法院,跟她交手過的有鄭家純、史書華、李怡貞、羅志祥等人。2023年陳沂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絲專業上的圖卡,並嘲諷圖卡有錯字,更搭順風車業配合作商品,遭李怡貞提告。
台北地檢署認為,李怡貞粉絲專業上的圖卡的確是「李怡貞的語文與美術結合創作」故陳沂未經同意或授權,直接截圖使用並重製,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陳沂本身在大學、研究所(肄業)時期就唸法律系,加上她熱衷評論時事、有話直說,得罪過不少人。最經典的當屬陳沂與鄭家純在直播中隔空互罵,陳沂不滿對方公開她的手機號碼,一狀告上法院,最後鄭家純因違反個資法遭起訴,陳沂便經常指她是「法院認證的前科犯」、「更生人」。
另外,鄭家純也對陳沂稱她「黑菊姐」感到不滿,同樣告上法院,案件遭到不起訴,鄭家純聲請再議,依舊遭到駁回,這讓陳沂更放肆的拍手叫好,說鄭家純是「地檢署、高檢署雙重認證的前科黑菊」。至此,鄭家純與陳沂的戰爭當中,大多數時候陳沂都是贏家。
「亞洲舞王」羅志祥曾在官司上贏過陳沂,獲得賠償金且陳沂須登報道歉。(翻攝自臉書)
不怕上法院的陳沂也有嚐敗績的時候,先前陳沂指羅志祥「用肉體來斂財,亞洲空幹王想祥(祥祥)這種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引起羅志祥不滿憤而提告,經判決台北地院認為「亞洲空幹王」並不會貶損羅志祥名譽,但「肉體斂財」、「賣淫小模」則涉及人身攻擊,陳沂須賠償30萬元並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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