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反詐騙大使 女星林逸欣被告詐騙台北嘉義往返做筆錄
〔記者馮亦寧/台北報導〕曾經擔任過「反詐騙大使」的女星林逸欣,今(11)在社群發文,表示自己收到警方通知被提告詐騙,她自費從台北到嘉義去做筆錄,到案日期竟然還恰好是她的開唱日,讓她覺得哭笑不得。
女星林逸欣曾任反詐騙大使。(翻攝自臉書)
林逸欣受到朋友帳戶被到牽連,從台北到嘉義作筆錄。(翻攝自臉書)
林逸欣在社群發文表示,因到案日正好是她開唱的日期,為了更改到案時間,她專程花了一天從台北到嘉義去做筆錄,更自嘲自己曾經是反詐騙大使,沒想到有朝一日竟然會被告詐欺,還進了警察局。
林逸欣表示自己接到警方通知信,指她涉嫌詐騙須至嘉義作筆錄。林逸欣致電偵查負責警官,得知原來是她朋友的帳戶遭盜用後,部分金額匯入她的戶頭,才被列為詐騙洗錢共同犯。
林逸欣呼籲大家如果遇上可疑情形,快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翻攝自臉書)
林逸欣自費從台北到報案地嘉義完成筆錄,她說這趟車前比詐騙金額還高,當時朋友戶頭匯入2600元給她,但沒有對話紀錄,最後她還是不忘自己是反詐騙大使,呼籲民眾一定要小心詐騙,如果有任何疑問,記得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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