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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誣陷性侵不起訴!黃連煜忍了489天開嗆:妳竟自比房思琪

黃連煜被誣指性侵,忍了489天終於開嗆。(本報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黃連煜被誣指性侵,忍了489天終於開嗆。(本報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記者陽昕翰/台北報導〕金曲歌王黃連煜去年被網友影射,指黃在工作室對有師生情的告訴人性侵,文內提到「下體被異物插入」,本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今晚黃連煜在社群訴說心聲,感嘆被誣陷了489天,如今終於水落石出。

黃連煜坦言,因為一篇文情並茂的小作文、成功的網路操作,短短幾天讓他的人格、家庭與事業幾乎瓦解,「什麼阿貓阿狗走過路過都來踹一腳,深怕自己沒有跟上,時機對了要毀掉一個人真的很簡單。」

黃連煜不滿地說,「這件事水落石出後一定會傷害MeToo運動,很遺憾最終還是走到這一步了。」更向誣陷她的人喊話,「這段日子假裝被害者,妳過得好嗎?妳如願得到妳想要的關注了嗎?妳竟自比房思琪,林奕含用生命換來的翅膀妳沒有資格拿來飛翔,妳傷害的不只是我,還有更多勇敢站出來面對傷痛的人。」

黃連煜發文如下:

489是我從被誣陷至不起訴確定的天數。

一篇文情並茂的小作文,成功的網路操作,短短幾天我的人格、家庭與事業幾乎瓦解,什麼阿貓阿狗走過路過都來踹一腳,深怕自己沒有跟上,時機對了要毀掉一個人真的很簡單。

事件剛發生時,我確實有提告的打算,有人說:「性侵者竟然無恥的要反告被害人」、「加害者法律攻防正式開始」⋯。請問,如果你無端被指控,用法律保護自己不是正常人的第一反應嗎?我後來沒有提告並不是怕,原因很簡單,因為自稱被性侵的人先告我了,我當時就跟律師說暫時不用告了,沒有發生的事我想看看上了法院她怎麼說,我不相信這樣也能無中生有。

請別再說「不起訴不代表沒做,只是…」,只是什麼?有種大聲說出來。其他人我不評論,至少我的案子,一個人單一指控,耗費司法長達一年的時間,偵查過程嚴謹完整,即使告訴人說詞反覆前後矛盾,明顯捏造,檢調還是每個證據仔細對照,無一遺漏,三言兩語就說檢察官辦案草率的人到底是多無知?我沒做的事不該還我清白嗎?意圖陷人重罪的人不該被譴責嗎?不分青紅皂白先把人打死再說,那打錯了怎麼辦?事關一個人一生的清白,不該更謹慎的評斷嗎?請問你們看過這份離譜的不起訴書嗎?你們想看嗎?我可以提供。

我不敢說我沒錯。我很欣賞對母語有熱忱的年輕人,主動說要來找我聊音樂的很多,我都歡迎,我從沒有收學生,承蒙後生稱我一聲老師,只要願意來的我都當是朋友,但畢竟讓女性多次單獨前來拜訪就不妥當。我個性一向不拘小節,當時並沒有特別警覺不對勁,也許加上平日訊息對話中沒有保持好距離,給了對方誤解,最後鑄下惡因,不過旁邊那些見獵心喜,急著利用她把她推上這條路的人,你們才是真正可恥的一群。

最早我就發過聲明,這件事水落石出後一定會傷害MeToo運動,很遺憾最終還是走到這一步了。Vong,這段日子假裝被害者,妳過得好嗎?妳如願得到妳想要的關注了嗎?妳竟自比房思琪,林奕含用生命換來的翅膀妳沒有資格拿來飛翔,妳傷害的不只是我,還有更多勇敢站出來面對傷痛的人。

社會運動無法排除的就是有少數人會趁勢成為既得利益者,網路熱度來去都快,希望當大家急於公義時,多一點自我判斷,少一點人云亦云,以免讓自己意外淪為少數人鬥爭的工具而不自知。

尼采說:「笑談嚴肅事」,這件事我笑不出來,但我學習接受並釋懷。我是老派的人,不會討拍,沒有刻意營造的人設,不會公器私用假正義,我的帳號一直都在,不必在那邊開開關關改來改去,我沒什麼好隱瞞好刪文,我有缺點,我是真真實實的人。

Shit happens ,我能做的就是呼吸、安靜、爬山、讀書、創作、

度日,還有

等 待 黎 明。

我一直在這裡,我還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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