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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鼓舞提告遭兄性侵 呂秋遠寫文章更有動力

呂秋遠在臉書抒發心情常常獲得大批網友粉絲共鳴。(資料照)呂秋遠在臉書抒發心情常常獲得大批網友粉絲共鳴。(資料照)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知名律師呂秋遠21日晚間在臉書吐露自2010年開始寫了14年臉書,認識很多人,有喜歡他的、討厭他的,當然,他也得罪很多人,至今累積87萬人追蹤,昨天有個消息讓呂秋遠好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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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說,在雲林有個女孩11年前被同父異母的哥哥多次性侵害,她原本因為家醜不外揚的原因,不敢為自己主張些什麼,但是歷經了許多的諮商,她仍然沒辦法忘記這些創傷。

有天,這名女孩看到呂秋遠在臉書上的文章,他鼓勵女孩要為自己做點事,勇敢為自己發聲,「她最後決定提告,歷經了痛苦的地檢署與法院審理程序,被告只承認與女孩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制;不過,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都認為被告有罪,最後判決被告入獄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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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在審判的時候說了這段話:

「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是家醜,我也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但是這件事情,事實上對我日後的生活有很嚴重的影響,我看到呂律師的文章後,才警覺到這件事情應該是要被處理的,我內心的傷口也是需要被處理的;我只有跟媽媽說,我不敢跟爸爸說,因為爸爸是地方上影響力很巨大的人士,我不知道這件事如果被他知道的話,家裡會發生什麼樣的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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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臉書發文,呂秋遠告訴女孩,她很勇敢,也恭喜她做到了,「司法不一定能還你公道,但是,你給了自己一個最好的正義;希望每個受傷的人,都可以在適當的時候,為自己爭取想要的價值。或許,時間還沒到,你還不能下定決心。但是,如果有這麼一天,不論是我,或是社會上的其他人,都會盡力幫助你慢慢好起來的。」

雖然呂秋遠和女孩不認識,但他謝謝女孩給機會,「透過網路安慰了你、鼓勵了你,這大概是我還會想要繼續寫文章的動力吧!」

台南高分院本月駁回一件性侵案上訴,雲妹(化名)自稱在13年前遭同父異母的哥哥性侵,因看了名律師呂秋遠的臉書貼文,鼓勵性侵被害人發聲,才鼓起勇氣報案。但整件判決,只有證人、心理師的證詞及雲妹的就學、就醫紀錄,便以家暴妨害性自主判雲哥(化名)4年9個月徒刑,雲哥不服上訴被駁回,此事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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