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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壇大姊大」陳盈潔聲請明天暫緩發監 北檢駁回

陳盈潔因教唆偽造有價證券被判刑,將於8月23日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70歲的台語歌壇大姊大陳盈潔遭判刑,她10年前開本票向邱姓男友人借款280萬元,卻教唆親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冒簽小妹陳郁心的名字背書擔保,最高法院駁回陳盈潔上訴後,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傳喚陳盈潔於明天(23日)報到發監;陳則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聲請暫緩執行,不過北檢已駁回。

北檢表示,判刑確定的受刑人,其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適合發監,將由執行科檢察官先傳喚受刑人報到,實際訊問、調查病況詳情後,再行評估。換句話說,陳盈潔明早須準時向北檢執行科報到,經檢方訊問並確認她的身體實際狀況後,明天才會決定是否讓她發監或暫緩執行。

針對陳盈潔即將入獄,她的前夫李春賀曾表示:「現在都這樣了,能怎麼辦?」李男還脫口指,近年來陳盈潔的身體欠佳,「老人失智、中風的狀況,就是頭腦有點退化」,時常奔波醫院。

陳盈潔經紀公司鳳凰藝能透露,陳盈潔於2019年1月中風,之後一直在治療復健,深居簡出,這一次的票據判決案,歷經多年,將再與律師商量應對之策。

本案經多年纏訟,一審判陳盈潔3年2月徒刑,高院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更一審又認定有罪,輕判1年8月、緩刑4年,更二審今年2月仍認定陳有罪,且犯後態度欠佳,判處3年2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43萬餘元,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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