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志強突自曝酒駕騎車被抓 司法代價曝光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陳志強昨天突然在臉書上,自曝1個半月之前,他涉嫌酒駕騎機車被抓,而他也說,決定把自己犯的錯誤說出來,也希望能藉自己的錯誤,提醒大家「酒駕零容忍」;據了解,陳涉酒駕,酒測值為0.45,台北地檢署日前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考量陳認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院則判陳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藝人陳志強,涉嫌酒駕騎車,被判刑2月,可易科6萬元罰金。(資料照)
陳志強昨天突然自我反省,提及1個半月前,他涉嫌騎機車酒駕被抓;他提及,今年5月20日晚上10時左右,他收工後騎機車到居酒屋吃飯,老闆熱情招呼,除了炒烏龍,還招待熱情的生啤酒,當下他僥倖認為走路都能回家,喝點啤酒沒關係,就是這種心態,「吃了個炒烏龍,也搞了個大烏龍!」。
陳志強揭露,他離開店家後,居然熟練的坐上摩托車、戴上安全帽,以為家就在旁邊一下就到,起步不到5秒,警察騎著機車把他攔下來,結果酒測值超標。
陳志強指出,「一直堅持酒後不開車的我,因為騎車、自以為離家近,而疏忽了道路安全的規定,身為公眾人物的我,做了最不好的示範,非常抱歉!」這次因貪圖一時方便,得到了教訓,決定把自己犯的錯誤說出來,除了要好好的記錄起來,警惕自己之外,也希望能藉由自己的錯誤提醒大家「酒駕零容忍」,千萬不要有僥倖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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