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不滿沒代言卻被消費 狀告生醫公司求償敗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王思佳不滿某生醫科技公司歐姓負責人在直播時,說她與該公司合作推廣其品牌形象,王認為歐所言不實,訴請賠償51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歐女直播一小時,只在其中一小段20秒提到王思佳,且王思佳確實曾於主持的網路節目中,推銷過該公司產品,因此判王思佳敗訴。可上訴。
王思佳提告主張,她是國內知名藝人,並未與該生醫公司有合作契約或授權以她的名義推廣任何商業活動,但歐女卻在去年7月13日,在該公司的IG電商平台開直播說:「我們的品牌形象營運,像廣告,像前陣子許維恩、我們的王思佳,這些全部不需要我們的代理出錢,全部只要是品牌推廣,全部由公司負責,你知道廣告費用是非常貴」;王思佳認為歐女的說法會使觀眾誤信她與對方有品牌推廣合作,她聲明糾正後,對方卻聲明說雙方有簽約。王思佳憤而提告求償51萬元,並在其IG公開刊登判決書主文。
王思佳。(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生醫公司和歐女答辯,說話的本意只是向會員說明之後的形象營運、廣告行銷廣告費由公司繼續負擔,會員不用支出此成本,並以先前曾與王思佳主持的「小資女夯什麼」網路節目合作為例,並沒有說現今與王思佳合作,王思佳未查前後語意而有誤會;當初的律師聲明是說明與兩位藝人的合作案,確實曾於2021年11月5日與王思佳於「小資女夯什麼」網路節目合作,這部分有簽契約書和對話紀錄為證。
士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直播長達近1小時,歐女與網友閒聊網路經營、成立原因,其次聊到品牌優勢、品牌保障,續而提及資源共享、利弊分析,嗣又暢談收入利潤、利人利己,最後才始提到品牌推廣的費用負擔,其中僅一小段20秒提到一次王思佳,談話主軸也是在談品牌推廣的費用負擔,屬事實陳述,「像前陣子...我們的王思佳」是在舉例,雙方確實曾在節目中合作,該產品也是合法產品,並未侵害王思佳的名譽權或姓名權。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