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粉絲狀告盧廣仲「有不禮貌行為」求償29萬 敗訴確定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0多歲吳姓女子對歌手盧廣仲情有獨鍾,對外自稱是「盧太太」,去年8月她曾到盧廣仲的經紀公司門口噴漆被判拘役,她今年2月狀告盧廣仲對她有「不禮貌的行為」,提民事求償29萬元,盧廣仲答辯稱從未吳女聯繫,吳女也未舉證,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簡易庭判吳女敗訴;吳女上訴,北院二審開庭時,吳女未到庭,北院法官今仍認為求償於法無據,判吳女敗訴確定。

盧廣仲。(資料照)

吳女提告主張,盧廣仲透過IG與她交流,她曾同意盧和他的歐洲友人看她手機內容,與他們長期溝通,她自認她的手機內容是盧廣仲創作靈感的來源,長期串聯她的手機,窺視她的隱私,讓她精神困擾而失業,害她有被玩弄情感的意味,盧廣仲用想像的畫面和她交流,或扮演法官,對她有不禮貌的行為,也造成她的精神困擾,希望盧承認此事、與她和解,訴請盧廣仲賠償29萬元。

盧廣仲透過律師答辯,他和吳女從來沒有聯繫的事實,吳女所言全屬臆測之詞,完全沒有舉證,盧沒有侵權的責任,請求法官駁回其訴。

一審北院簡易庭判吳女敗訴,吳女上訴,二審北院合議庭排定6月14日上午11時20分開庭辯論,但吳女未到庭,至12時16分點呼吳女,吳女仍未到場,吳女事後雖稱是遲到,當天有打電話至法院說會晚一點到,但合議庭認為吳女無正當事由不到場,因此採一造辯論。

合議庭認定吳女提供的訊息截圖,只是她對周杰倫、五月天阿信、館長、賴清德、蔣萬安、韓國瑜等十餘位名人的臉書私訊留言,無從證明盧廣仲利用特殊功能「串聯」她的手機而侵犯她的隱私,單方面指述欠缺舉證,判吳女敗訴,全案確定。

此外,吳女去年8月11日不滿盧廣仲的經紀公司未經她同意,就幫盧廣仲出專輯、安排演唱會,深夜跑到經紀公司在大門和玄關噴漆塗鴉,經紀公司認為吳女已多次騷擾,不同意原諒,提告毀損罪,台北地院刑事庭昨依毀損罪判處吳女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你可能還想看 more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