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開酸陳沂學不乖「曾賠幾十萬」:沒人比她更懂前科
雞排妹(左)、陳沂雙方隔空開戰。(翻攝自臉書)
〔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前年5月在臉書發文,以色號卡方式公布「宿敵」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陳沂告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今(11)日台北地院宣判,將雞排妹依違反個資法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對此,雞排妹也回應表態會再上訴,並開酸陳沂應該更懂「一輩子的前科」。
雞排妹表示,自己會再對此案做上訴,「她洩漏我電話號碼的部分,會對她提起新的訴訟。」她也感謝大家加油,對於這次判決不會說是司法不公,「這些遇到特別檢察官的經驗,讓我更能感同身受,曾在訴訟中受過不公平的其他人。」
而針對陳沂酸她「前科是一輩子的」,她也正面回應:「酸民不需要傳陳沂爽喊讓我有前科的留言給我。畢竟她爸爸貪污被判刑五年入獄,當然沒人比她更懂什麼是一輩子的前科。她幾年前為了想紅亂罵人,搞到被公眾人物告到賠幾十萬,還是學不乖。」更提到自己告陳沂誹謗的案子共有三件,「不久後她一定會被起訴,今天她寫那麼多,可能是在寫信給未來的自己吧。」
另一方面陳沂的砲火也持續猛攻,除了透露「民事部分已經提告,求償100萬」外,也截圖對方的臉書貼文,建議對方找個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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