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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辱罵緩刑聲請撤銷獲准 宿敵吳宗憲一句話送他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公開辱罵藝人吳宗憲「呷洨(吃精)」等語挨告,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58日,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如今館長主動具狀表明希望撤銷緩刑獲准,吳宗憲也說話了。

「館長」陳之漢因日前遭受槍擊,以傷勢負擔過重,且恐再遭到第二次襲擊,主動具狀向檢方表明希望撤銷緩刑。(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全案定讞,館長向公庫支付10萬元,還需在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由新北地檢署負責執行;但館長多次未報到,他主動具狀表示,因去年遭槍擊,按月報到對他的傷勢來說負擔過重,且怕再遭到第二次槍擊,希望撤銷緩刑,新北地院判准撤銷。

吳宗憲。(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對此,吳宗憲送上一句話:「沒問題喔,就交給司法去處理,台灣還是有法律的,支持正義支持司法。」未來館長是否得易科罰金或報到執行,需待新北檢詢問北檢意見後再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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