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晉良停業三個月處分 高院撤銷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胡瓜女婿、整型醫師李晉良因使用矽膠隆乳遭處分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北市衛生局處分李晉良停業三個月過重,今上午十一時判決撤銷該停業處分,由台北市衛生局做更為「妥適處分」,本案仍可上訴。
整型醫師李晉良是因偷跑,九十七年間替女病人違法使用未開放的矽膠隆乳,遭台北市衛生局依醫師法裁罰十萬元並勒令停業三個月。
李晉良對被罰款十萬元沒有意見,但認為其經營的嘉仕美診所只是在政府開放使用果凍矽膠前偷跑,情節不至於嚴重到須停業三個月,且曾有兩家診所有相同偷跑案例,卻僅遭罰鍰未遭停業,認為衛生局對嘉仕美診所的裁罰過重,違反比例原則,因此針對停業三個月處分一事,打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北市衛生局認為,李晉良和兩家偷跑診所情節不同,兩家診所並無病歷記載不實的情況,且後續並無他人檢舉,但李晉良診所病歷記載不實,並遭病患檢舉,認為對社會的危害情結不同,因而作出不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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