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敗訴!自創品牌被告侵權 判賠120萬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館長」陳之漢自創品牌「惡名昭彰」販售印著「Infinite Power」字樣的T恤涉嫌侵權,遭「降龍總武館」館主王怡天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館長委任律師痛批對方在搞「文字獄」,不過北院8日宣判,館長敗訴,應賠王男120萬元,全案可上訴。
館長自創品牌挨告侵權,判賠120萬。(資料照)
館長去年8月1日與王怡天簽下的協議書中明定,「惡名昭彰」公司承諾即日起不再於T恤等衣服、褲子、運動鞋、帽子、襪子、手套、皮帶及健身器材的商品上,使用或申請含有「Infinite Power」的商標標示或文字,並停止販售,若違反協議約定,要支付違約金300萬元。
但「惡名昭彰」公司簽下協議後,仍在網站上銷售印有「Infinite Power」的T恤,法官認定館長的「惡名昭彰」公司違反協議,要支付王男違約金。館長律師反擊,認為協定僅限定特定樣式,但王怡天卻主張,只要衣服上有「INFINITE POWER」字樣就是侵權,質疑根本是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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