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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贏了!被稱「范婦金蓮」 范冰冰獲賠71萬

〔記者許世穎/綜合報導〕37歲中國女星范冰冰去年歷經逃稅醜聞,自從復出後便努力打官司,追究包括侵害名譽、肖像權的案件,連月來贏了不少場官司,也獲得不少賠償,昨再傳出又贏一仗,可獲人民幣16萬1500元(約台幣70.9萬元)賠償。

范冰冰向網民提告順利獲得賠償。(資料照)

范冰冰復出後,6月先傳出與未婚夫李晨4年情斷,接著傳出懷孕,上月底還被爆秘密產子。而根據中國媒體報導,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昨發表聲明,在去年7月到今年1月之間,一名網路用戶「陳x朋」透過微博帳號「秦岭二月」,發布了多篇針對范冰冰的微博及文章,更大量使用「范婦金蓮」等侮辱性名稱來指范冰冰,內容涉及了范冰冰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之類的誹謗性言論,「已對范冰冰造成極惡劣的影響」。

而為了維護自身合法的權益,范冰冰委託該律師事務所控告該用戶,而在法院審理後,認為「陳x朋」確實明指范冰冰之姓名、搭配范冰冰的照片,「且該用戶之微博內容,有可能使普通的讀者,產生范冰冰有作風不佳、品行較差的印象,甚至造成對范冰冰品行的貶損,進而降低公眾對范冰冰的社會評價」,因此「陳x朋」在微博首頁發表了致歉聲明,並需要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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