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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元浩強調未散佈私密照 法界認定會有事的是......

姚元浩。(芬達旅遊提供)

〔記者賀靜賢/台北報導〕王心凌遭流出「穿內褲午睡照」,她透過唱片公司表示要提告「拍攝和散佈者」,前男友姚元浩承認拍攝但否認流出,也已表示主動找警察查散佈者,表示要與王心凌一起面對。

王心凌被拍到內褲,且非公共空間,若當時是熟睡,顯然是符合了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但,有律師認為,若當時姚元浩和王心凌屬熱戀,情侶間的此類拍攝,或可解釋為「非無故」,且據悉王心凌已得知此事,該條屬告訴乃論,若王心凌已表示事後知情,姚元浩應沒法律責任。

而由於第 315-2 條第2項,「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亦同。

製造、散布、播送或販賣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涉嫌散布者,不待王心凌提告,檢察官應可主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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