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獨家)遭前東家控違約錄單曲上傳YouTube 喬幼判賠125萬元

2024/06/06 11:58

豪聲唱片公司控告台語女歌手喬幼在合約期內違約與他人合作錄單曲演唱上傳到網路社群,台南地院判喬幼與其丈夫要連帶賠一二五萬元給豪聲唱片。(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有「芒果公主」封號的知名台語歌手王喬幼,被前東家豪聲唱片指控在合約期內違約與其他音樂人錄製單曲、上傳YouTube維繫人氣,前後有5首歌曲,索賠148萬多元。喬幼雖反駁,但台南地院法官審認喬幼此行為確違約、造成豪聲損失,判喬幼與擔任其保證人的丈夫吳泓毅要連帶賠豪聲125萬元,還可上訴。

豪聲主張,該公司與喬幼簽下基本歌星合約,約定從2019年9月到2024年8月底的5年期間,喬幼有關數位影碟、影像等一切有聲出版品都授權豪聲處理,合約期內喬幼在國內、外一切錄音、視聽著作權、肖像權全部歸豪聲所有,未經豪聲書面同意,不得為其他公司或個人錄製或發行數位影碟、音樂等一切有聲出版物。

豪聲表示,喬幼在合約期內未經豪聲同意,與另陳姓音樂人合作錄製單曲由臉書宣傳並上傳到喬幼YouTube專頁發布,從2022年8月到2023年5月間分別從臉書、YouTube及公開演唱方式發表、散布5首歌曲,原本依約是求償1千萬元懲罰性違約金;考量喬幼先前有其他3首歌曲也演出上傳YouTube,二審判賠1百萬元。基此,對這5首歌求償148萬5千元(其中1首宗教歌曲受眾市場較小,減半求償)。

台語女歌手喬幼。(翻攝芒果公主臉書粉專)

喬幼與其丈夫反駁說,合約未特別針對數位發行的權利義務做約定,雙方無約定數位市場的意思,喬幼只是把這些歌曲「無償」放到YouTube供粉絲同樂,未因此獲利,粉絲只能觀看、無法下載歌曲的數位檔案,沒有重製問題,未發行影音出版品,並無違約情事。

喬幼方面並指,此合約對喬幼十分不利,未約定豪聲多久發行專輯,喬幼收入不確定,且依約每一專輯發行,喬幼只能領10萬元酬勞,豪聲要求的違約金卻高達1千萬元,有百倍之多,這種賣身條款顯然巨大不公平,縱認喬幼違約,違約金也顯然過高,5萬元已足夠。

法官審認,依合約內容,喬幼確屬違約,著作權法規定重製並不以有形重製為必要,數位無形是在數位網路環境下的常態,合約有關錄製的數位影碟、音樂一切出版物,不以實體出版物為必要,喬幼抗辯,難以採信。喬幼未經豪聲同意,為他人演唱與錄製歌曲上傳YouTube供不特定人觀賞,受有一定利益,法院判認喬幼對其中4首歌應賠120萬元違約金;另首宗教歌演唱錄製非以營利為目的,賠5萬元為當,合計應賠125萬元違約金。

喬幼丈夫回應強調,一向尊重司法審判,但也覺得對喬幼不公平、不合理,會與律師討論提出上訴,喬幼只是製作單曲、未發行實體唱片,沒有版權費收益。原本對前東家提攜是懷感恩之心,沒想到合約的不合理弄到雙方對簿公堂,喬幼與豪聲解約、無法演唱合約期內歌曲,對她演藝事業有相當影響,會等有關司法訴訟結束後再研議如何發展喬幼的演藝事業,之後也考慮把與豪聲的合約糾紛問題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而喬幼與豪聲唱片的經紀合約,則在另案喬幼對豪聲提告終止經紀合約,2023年台南地院已認定此經紀約類似委任性質的勞務給付契約,喬幼可隨時終止,判雙方合約從2022年2月22日起不存在。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脆脆小圈圈

來嘛來嘛,一起來廢話聊天或開壇問事吧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點這裡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加入娛樂頻道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