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名模林若亞2005年時因補稅5萬多元風波,為此打官司且聲請釋憲,今趕在年底傳來好消息,林若亞省下稅金不用補稅,贏得漂亮。
當年林若亞在凱渥時,將治裝費以執行業務所得列為必要費用扣除,不過遭國稅局認定她與凱渥為僱傭關係,屬於薪資所得,要求補稅5萬多元;今據媒體報導,法官認為名模無底薪及勞健保、無基本工資、退休金,也無例假日、基本工時等約定,不符僱傭關係要件,因此認定如林若亞所說屬執行業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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