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郁惠/台北報導〕某鞋品牌亞太區公關總監李昊今天下午透過微博發表聲明,指責張韶涵自創鞋牌有抄襲之嫌,聲明指稱:「在您的品牌官網裡發現有幾款產品基本完全抄襲我司註冊的鞋款根部設計,也許您本人並不清楚,希望作為知名藝人能做尊重產品設計的好榜樣,期待您的答覆!」
對此,張韶涵透過經紀人表示:「完全不認識這品牌,關於他在微博放話抄襲他的東西,覺得很好笑,真的是這樣,對方大可循線找到Temptation、或是找律師上門,在微博放話很不負責任,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張韶涵坦承創立品牌初期,鞋款都是由她設計,但因這半年忙於發行專輯與宣傳活動,改委託紐約設計團隊打造,鞋款仍經張韶涵挑選、認可才會上市,且有花錢購買版權,絕對是原創,並表示:「流行的東西是見仁見智,不能隨便說別人抄襲你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