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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栽「種」 李聖傑勝訴獲賠224萬

李聖傑「私生子」風波,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蔡女應賠224萬元。(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情歌王子」李聖傑前年在高雄街頭上演「私生子」風波,後來透過DNA鑑定,確認孩子非他親生,打官司要求前女友蔡昕璇賠償790萬,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蔡女應賠224萬元,維持原審判決。

據了解,前年7月間,「情歌王子」李聖傑被踢爆與蔡女未婚生子後,曾召開記者會否認,並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理由,要脅、勒索1200萬。蔡女則強烈反擊,指1200萬是把小孩扶養到長大的費用,否認勒索或恐嚇。

後來李控告蔡女涉嫌妨害名譽罪(不起訴),及向高雄少家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並私下採集嬰兒頭髮、口腔黏膜分別送二家醫院進行DNA比對,排除親子關係後,自認名譽受損、演藝事業受影響等,要求賠償790萬元。

合議庭考量蔡女財力及喪子後精神狀態不穩,判決她應賠70萬精神慰撫金,及應交還154萬元的生活費共22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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