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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佑買權利車 竟是賊仔貨

■五月天鼓手冠佑,昨傍晚飭回後在經紀人陪同下,出面否認涉案。(記者廖耀東攝)■五月天鼓手冠佑,昨傍晚飭回後在經紀人陪同下,出面否認涉案。(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蔡智銘、林佳宏/大甲報導

台中縣大甲警分局昨破獲以「權利車」掩護的贓車集團,查獲的一輛BMW740Li贓車,車主竟是「五月天」鼓手冠佑(本名劉諺明);冠佑聲稱,因委託車商賣車,對方未付車款,故先以此車抵押,等對方交付車款後他再還車,並不知是贓車;因該車懸掛的車牌,屬於冠佑妻子王行芝名下車輛,警方依贓物罪嫌函送冠佑夫妻。

買到贓車很衰小

「權利車」售價只有二手車行情的3成,警方偵辦發現,這輛贓車是梧棲鎮一家營造公司所有,原價400多萬元,才開1年多就在去年被偷,保險公司賠350萬元,冠佑以118萬元低價取得,省下200多萬。

冠佑夫妻昨赴大甲警分局應訊,他稱不知是贓車;警方查知該車刻意懸掛他妻子名下車輛的車牌,他至少知道是權利車;訊後,冠佑被釋回,並在分局前開臨時記者會。

冠佑表示是因為朋友欠款無法攤還,而以一輛二手車抵債,他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同意接受該提議,而捲入該事件,現在以證人身份配合調查,歌迷不用擔心,希望事件能夠盡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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