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赴北檢「未湊足200萬」 須2年內繳清才免坐牢
宥勝昨赴北檢執行科,沒繳交200萬,僅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處理。(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蕭方綺/台北報導〕宥勝被控對女助理舔耳、揉胸,被依觸犯強制猥褻罪起訴判刑,去年底高等法院認定宥勝有悔意,維持8個月徒刑,但給予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宥勝昨上午雖前往執行科,卻未帶錢繳納,面對媒體詢問,宥勝僅表示「一切按照程序處理」,並透過經紀人回:「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據了解,宥勝未湊足錢,因此昨尚未履行緩刑條件,但法院裁定中,緩刑條件的履行期限為兩年;檢察官則告知他必須在兩年內完成,否則將撤銷緩刑,必須入獄服刑。
宥勝因性騷事件,演藝工作停擺快2年,連演出的戲劇片段都被刪光,但個人粉絲團仍有123萬人追蹤,2月還介紹了3間台灣在地小農,經紀人提到他目前都以友善土地、公益議題為主,盼努力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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