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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二審雖勝訴 仍喊痛心不能理解

吳青峰(左)和林暐哲智財權爭議勝訴,卻沒有喜悅的心情。
(翻攝自臉書)

〔記者錢利忠、陳慧玲/台北報導〕金曲歌王吳青峰在「蘇打綠」休團後單飛,卻被昔日經紀人林暐哲控告涉嫌違反著作權法求償800萬元,刑事部分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民事部分,昨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仍判林暐哲敗訴,但吳青峰沒有喜悅心情,難過談到:「還是不能理解,15年,最後換來一場虛幻嗎?多希望你跟我說一句,愚人節快樂,然後我們笑出眼淚,當作沒有這回事。」

智財法院認定,吳青峰與林暐哲的授權合約早在2018年底即終止,吳青峰沒有侵害著作財產權或違約情形,維持一審判決,本案仍可上訴。對此結果,林暐哲昨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回應。

二審認為,雙方合約既已在2018年底合意終止,原合約期間專屬授權給林暐哲的創作詞曲著作財產權,則全部回歸吳青峰所有,林暐哲所主張吳青峰等人侵害其著作財產權的行為時間,均發生於合約終止以後的2019年之後,因此吳青峰解約後的公演或發行創造等行為,均屬於行使自己的著作財產權,無有違反合約或不當得利。

吳青峰所屬環球音樂昨也發聲明,強調他身為詞曲創作者,所有創作277首詞及221首曲,共計498件,「從未轉讓與林暐哲及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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