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糾紛勝訴 韋禮安:還我清白
韋禮安合約官司勝訴,感謝司法還他清白。 (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陳慧玲/台北報導〕韋禮安前年告別合作10年的老東家福茂唱片,自立門戶,但福茂認定他擅自終止合約,提告求償「終止合約後所失利益」、「律師費」共1038萬餘元,台北地院昨判韋禮安勝訴免賠,還可上訴,他表示:「謝謝司法還我清白。」
昨韋禮安平常心在錄音室工作,但也談到:「回頭看這兩年,恍如隔世,即使經歷如此多打擊挫折、高低起落,我依舊相信所有人的初衷肯定都是良善。」
福茂主張,若韋禮安未在合約期間發行8張專輯或90首歌,期限得以延長,但北院審理認定,3年前他發行《不需要知道》時已達第90首歌,同年7月11日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合約並未違約,判決免賠。對此,福茂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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