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人豪告《周處》抄襲求償500萬 一審智慧法院判敗訴確定
錢人豪告《周處除三害》抄襲求償500萬。(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知名導演錢人豪指控電影《周處除三害》與自己先前構思的作品《無法無天》過於相似,控告製作、發行該片的「一種態度電影公司」負責人黃江豐、監製李烈、導演黃精甫,求償500萬元;被告則主張創作來源自中國經典故事《世說新語》的《周處除三害》篇章,並以台灣十大槍擊要犯「劉煥榮」為原型人物,內容無實質相似。一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判定,兩者劇本並無實質相似,錢所提證據亦無法證明被告有接觸《無法無天》劇本可能,判決錢敗訴;據了解,雙方均未上訴,全案已於5月中旬判決確定。
錢人豪以其所開設的松露公司提訴求償並主張,他在2015年開始撰寫《無法無天》電影系列劇本,至2017年完成《無法無天-傷心太平洋》電影劇本,並曾於微博社群平台及2018年間香港燎原計畫中公開;怎料,2023年上映的《周處除三害》,其劇本與電影情節、故事大綱、角色金句、故事情節,甚至主角名字均與《無法無天》劇本內容實質近似,侵害松露公司的著作財產權及錢人豪的著作人格權。
一種態度公司等被告主張,《周處》一片創作靈感源自香港知名編劇陳慶嘉與導演陳嘉上,計劃改編中國經典故事《世說新語》的《周處除三害》篇章故事;陳慶嘉與香港知名監製錢小蕙將此原創概念告知黃精甫,並同意由黃精甫後續發展此故事概念,黃精甫於2019年開始撰寫《周處》劇本,同年移居台灣後,與李烈、黃江豐相談甚歡決定合作。
一種態度公司等被告並指,《周處》劇本除上述原創概念外,並以「劉煥榮」為原型人物作為男主角「陳桂林」角色,且《周處》角色名字與人物設定、電影架構及事件順序、場景、情節、結局,均與《無法無天》故事內容不同,兩者並無實質相似。
法官則判定,《無法無天》劇本共有38頁、64場,《周處》劇本則有74頁、98場,兩者無論開頭、敘事、場次順序、角色設定、對白、自首過程,以至主角結局,均有所不同。
至於錢認為《周處》抄襲《無法無天》共16處,包含:故事情節均為通緝犯要去警局自首,發現自己不是排名第一位,而決定要除去前面排名通緝犯;主角患有絕症;公祭葬禮殺人;均有女孩被當成禁臠,主角相救後,並給女孩一筆錢;至關帝廟前祈禱,連續丟6個或9個聖筊;主角最終發現自己沒有絕症;主角信教;均有坐船情節等。
法官則以「兩者劇情架構、表達方式並非相同」、「部分劇情是黑道幫派電影、警匪追逐電影中常見對白及情節,並非《無法無天》劇本所獨創的對白及情節」等理由,判定不構成實質近似;至於錢主張劇本曾公開而被抄襲,法官依證人證述等判斷,錢在2017年才完成劇本,怎可能在2011或2012年間即將劇本全文放至社群平台,且錢的微博網站僅能見部分故事大綱,內容亦與《無法無天》劇本不完全相同,更何況黃精甫當時在日本拍片,無接觸《無法無天》劇本之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