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前主播張靖玲錯失9次改善機會 T台緊咬一原則

前主播張靖玲捲入宮鬥被解雇,此事件餘波盪漾至今仍未平息。(翻攝自臉書)前主播張靖玲捲入宮鬥被解雇,此事件餘波盪漾至今仍未平息。(翻攝自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主播宮鬥劇」再成焦點,TVBS古姓女主播控訴被同事職場霸凌,遭點名的前主播張靖玲,因公司依職場不法侵害調查結果將其調任資深文字記者,後續又因拒赴新職、累積多次違規而遭解僱。

張靖玲不服接連提告,主張調職與解僱程序失當、刻意隱瞞懲戒理由,導致其誤判救濟方向並身心受創,請求賠償百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調職及解僱均屬合法人事裁量,且名譽與表意自由部分已逾2年時效,判決敗訴,今(22)日又爆出張靖玲遭八旬老母指控不孝、盜取房屋權狀,更在家中堆雜物阻礙進出爭議。

《鏡週刊》報導,T台當時對主播風水宮鬥調查,請張靖玲簽下「職場行為改善書」,但她拒絕,公司只好將她調職成資深文字記者,薪水維持6萬餘元,但她以要照顧母親等理由,不接受調職,竟以打卡不執行記者工作當作回應,也因此遭公司以曠職記大過開除,張靖玲後來提告要求TVBS賠償100萬元及復職。

報導指出,法官認定T台並非立即把張靖玲開除,後來張靖玲調職目的是將她與古彩彥隔開,且打卡不等於執行勞務,若有打卡沒執行職務也算是「曠職」,公司9度給張靖玲機會都未獲善意回應後將張解僱,法官認為並未違法。

相關新聞:前主播張靖玲掀宮鬥被開除提告敗訴 再爆忤逆母爭家產

點圖放大header
點圖放大body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你可能還想看 more
今日熱門
載入中